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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锦州市城镇居民养老金10年增长3.6倍

2017-01-12 08:00:16 无忧保

  近年来国家“老有所养”政策惠及千家万户,锦州市城镇居民的养老金或离退休金呈逐年递增态势,到去年(2012年)底已比2003年增长了3.6倍,多数老人过上了健康、快乐的幸福生活。

  养老金或离退休金是转移性收入的一部分,转移性收入是指国家、单位、社会团体对居民家庭的各种转移支付和居民家庭间的收入转移,包括政府对个人转移的离退休金、失业救济金、补偿等,也包括单位对个人收入转移的辞退金、保险索赔、住房公积金、家庭间的赠送和赡养等。2003年至2012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增长2.75倍,年均增长15.8%,占人均家庭总收入的比重由21.2%提升至25%。其中,2012年人均转移性收入达到6228.16元,同比增长13.45%。值得指出的是,转移性收入中养老金或离退休金所占比重最高,这主要是因为自2006年起,国家已经连续8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使得全市绝大多数退休人员从过去的每月几百元收入进入了千元收入的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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