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月1日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经省政府研究决定,我省将从2012年1月1日起,为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此次增加的对象是2011年12月31日及以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已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且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
此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普调是每人每月先增加115元,再按累计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3元。在普调基础上,对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以及年满70周岁人员等群体进行适当倾斜,在普调基础上再分别增加一定数额的养老金。
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国家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的重要举措,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保障和改善民生问题的高度重视。省政府要求有关部门在研究制定我省具体方案时,要充分结合四川省情,在国家政策范围内尽可能惠及退休人员,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的关怀落到实处。
据了解,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近年来,我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全力做好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养老保险费征缴收入连创新高,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质量进一步提升,中央转移支付对我省支持力度也进一步增大。有关部门已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将在3月份把将新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位。同时,我省将进一步完善省级统筹、加强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加大财政补助力度等措施,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据悉,根据国家和省的统一规定,成都市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从3月5日起将陆续发放到养老金存折上。
此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将惠及成都市113.13万人,1月至3月调整的基本养老金将一次性发放到企业退休人员的存折,从4月起随基本养老金按月发放。据成都市社保局介绍,成都市的企业退休人员凭《成都市社会保险卡》到居住地附近街道(乡镇)社区的劳动保障站(所)均可打印本次调整明细。(本报记者向晓文杨诚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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