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安徽省黄山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逐年提高
近年来,黄山市高度重视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水平,全面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逐年提高。2013年,我市督促鼓励各区县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提高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标准。目前全市人均增幅达30%,区县每月最高增资50元,待遇最高的区县月发放标准为160元,最低的为100元,未调整的区县也在积极筹措中。
在调整标准的同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严格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监管、发放工作,确保做到应保尽保、按时足额发放,有效保障和改善了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对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也起到积极作用。截至2013年6月底,黄山市被征地农民94297人,领取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16918人,占全市被征地总人数的18%;上半年已发放被征地农民养老待遇1520.86万元,从2005年起已累计发放9910.6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