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赤峰市社保局的消息,经国务院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批准,2012年,赤峰市12个旗县区全部纳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这标志着赤峰市330万农村牧区居民和60万城镇居民距离老有所养的梦想越来越近。
据赤峰市民政局介绍,2009年,敖汉旗率先在赤峰市开展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经过几年的发展完善,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安排,阿鲁科尔沁旗、巴林左旗、宁城县、红山区、松山区和元宝山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于2012年7月1号启动,标志着赤峰市实现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覆盖面从乡村到城市,从农民到城市失业人员,拓展到了各类人群。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启动后,凡辖区内年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不用缴纳保险费,可以直接领取每月60元基础养老金,满70周岁的每月领取70元,满80周岁的每月领取80元;16至59周岁的除在校生外的城乡居民,可以选择100元、200元直至1000元的标准按年缴费,政府根据其缴费标准给予每年30—75元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年满60周岁时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
截至目前,赤峰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已参保总人数达到153万多人,全市综合参保率达到71%,发放率100%,达到了应发尽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