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部门:各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电话:
办理地点:各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办理时间:
法定依据:
《关于规范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及社会保险费退收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青劳险[2007]24号)、《关于出国定居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处理问题的批复》(鲁劳社发[2000]182号)。
申请材料:
1、填写《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申请表》(一式四份);
2、职工出国定居及取消中国国籍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由他人代办的另需提供职工本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执行程序:
1、企业或个人需先到各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或网上下载相关表格;
2、企业或个人按要求填报并携带相关资料到各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
3、经办机构业务人员审核资料是否齐全,填写内容是否完整,资料不齐的不予受理并出具《社会保险业务办理一次性告知书》,告知应提供的资料;资料齐全的由业务主管审批后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