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辉芝一直认为自己是交通局的一员,是有工龄的。从1974年到2011年,他在株洲县从事农村公路养护长达37年。但是交通局并不认可与肖辉芝存在劳动关系,他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这让肖辉芝感到苦恼。
养路37年领薪酬从记工分开始
肖辉芝当初没有预料到,他的一生几乎都与养路工分不开,而薪酬的发放方式,则见证了他的历史。
1974年,肖辉芝还只是一个25岁的小伙子。这一年,他走出老家株洲县砖桥乡杉木桥大队,成为全大队唯一一个被抽调到株洲县农村公路管理站从事道路养护的工人。
“当时是按生产队上等劳力,一年记5500工分。”另外,由国家每天补助半斤大米,每月补助7.5元伙食费。
1984年,肖辉芝开始领工资,最初为每月60元,“那时候机关单位职工都只有50多块。”回忆当年,肖辉芝的眼神中还有些许向往。
从2004年起,肖辉芝与株洲县农村公路管理站签订承包合同,承包道路养护施工,2011年,他承包施工一段8公里的道路,得到酬金1.8万元。
2011年也是肖辉芝和株洲县交通运输局终止一切合同的时间。从这一年起,已经62岁的肖辉芝不再从事道路养护,屈指一算,他干了37年的养路工。
始终是临时工他享受不到养老保险
2011年合同终止后,肖辉芝开始向株洲县交通运输局提交申请,认为自己工龄长达37年,应当享受到养老保险待遇,但遭到拒绝。局里认为他与该局并无劳动关系,此后,肖辉芝不断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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