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保服务中心主任黄晓勇告诉记者,目前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处于中断缴费状态(俗称“停保”)的人数已达4.75万人,主体是年龄在40周岁以下、已缴费年限在3年以内的人员。
特别是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我市不少企业发展不景气,下岗失业人员增多。他们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社会保险关系随之解除,直接造成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中断。
此外,劳动者就业流动性大,在新旧单位人事衔接过程中,社会保险关系变更、接续相对滞后,也会造成短期内中断。还有部分劳动者离开我市就业,异地参保缴费,未及时转移接续造成“停保”状态。
下岗失业异地参保
4.75万人“停保”两大原因:
“不少参保人员对养老金计发办法的理解有误区。”黄晓勇介绍,有些人认为累计缴费满15年便已具备领取基本养老金的资格,无需多缴费。还有一些人认为现在少缴些没什么影响,以后补足就是了。其实,这会降低参保人员退休后的养老金水平。
养老金计发的基本原则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若中断缴费,累计年限缩短,个人账户积累减少,会导致退休后养老金水平的下降。同时,退休金的正常调整与缴费年限长短直接挂钩,若因中断缴费造成累计年限偏短,养老金的增幅将大大受限。
此外,如果养老保险“停保”,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随之中断,以致不能享受医疗报销待遇,所有医疗费用都需自理。医保中断缴费后若未能及时在次月续保缴费,将重新计算待遇等待期,需要连续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才能重新享受住院统筹待遇。同时,中断过缴费的人员不能办理病退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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