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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企退人员养老金提高10%

2017-01-31 08:00:01 无忧保

  日前,经省政府研究决定,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水平按照2014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0%确定。昨日,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对此进行解读时表示,2014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企业退休人员,从今年1月1日起,缴费超过15年的,每超过1年,每月可多领7元,加上定额调整后的120元,实际至少可以多领取127元,新增加的养老金将在4月底以前一次性补发到位。

  “此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已经是第11次了,将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该负责人告诉成都晚报记者,对于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从去年的每超过1年5元增加到7元。例如,缴费年限达到45年的退休人员,除了领取120元,由于多缴了30年,还可以领到210元,那么实际每月可多领取330元养老金。对于调待标准,该负责人特别强调,国家所确定的调待标准是各省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的10%,而不是每一位退休人员养老金的10%,这也就意味着,部分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实际增加额可能超过本人退休金的10%,也有部分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实际增加额,可能达不到其本人退休金的10%。

标签:   养老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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