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6年来,已覆盖5亿名城乡居民。但是,城乡居民的参保缴费行为却一直呈“逆向选择”,即绝大多数人只愿选择最低档———每年100元的标准参保缴费。“逆向选择”的困境是如何产生的,如何引导广大居民积极主动地提高参保缴费档次,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健康发展具有现实意义。
财政激励失效金融激励不足
为激励城乡居民参保缴费,从2009年国家新农保试点起,该制度就规定由地方财政对参保农民个人账户给予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不低于30元(又称“入口”补助)。实践中,全国各地的具体补助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均等化的补助,如滇、黔、甘、鲁等地,不区分缴费档次高低,一律给予人均不低于30元的补助。另一种是适度激励,在每人30元的基础上,对选择较高缴费档次的,适当提高补助标准。如川、陕、青、蒙等省份规定,缴费100元补贴30元,每提高一个档次标准,政府补贴增加5元,最高为50元。但从实践来看,地方财政补助对提高居民缴费的效果有限。
2014年,国家在统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时,延续了这种财政激励机制,并将原来要求地方财政在“入口”给予参保居民每人每年不低于30元的财政补助机制,进一步明确为“多缴多补”的激励型补助方式。新办法规定:参保居民“选择100至400元缴费档次的,财政补助不少于30元;选择500以上的财政补助不少于60元,选择1000元以上的财政补助90元”。但目前来看,即使是实行激励性财政补助的地区,选择最低缴费档次的参保居民仍高达87%以上。
一般分析认为,城乡居民不愿意提高参保缴费档次的原因主要有:居民参保意识不高;政策宣传不到位;制度设计的待遇保障水平低,缺乏吸引力;社保经办管理服务能力不足;居民对该制度不信任,持观望态度,等等。也有的分析将之归结为财政补贴的激励效用不足,主张进一步加大补贴力度,增强财政补贴的激励性。
笔者认为,导致城乡居民“逆向选择”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为主要的原因,恰恰是财政补助机制存在固有的缺陷:居民选择参保缴费的档次越低,其账面收益率越高。如居民缴100元,财政补贴30元,直接收益率是30%;缴500元补助60元,收益率是12%;缴1000元,补助90元,收益率是9%。要实现个人收益最大化,选择最低缴费档次才是最佳理性选择。
如此,只有政府提供的财政补贴做到对居民缴费进行绝对激励,一律按照缴费档次的固定比例,如一律按个人缴费的30%进行补助,才有可能达成所愿的激励效果。因为这才是普通老百姓所能理解和接受的公平和激励。但是,很显然,这样做的激励效用虽好,却是赤裸裸的“补富不补穷”,会造成“越富补得越多”,与要求财政均等化的价值目标相悖。
以财政机制激励居民提高缴费档次,必然存在着“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价值观制约,因而难以“放开手脚”完全奏效。在公平与效率之间挣扎,左右权衡看似“相对公平”的财政激励机制,事实上成了导致居民“逆向选择”的诱因。
另一个导致参保居民不愿意提高缴费档次的主因,是老百姓普遍认为“缴多了不划算”,因为记账利息太低,个人账户要存数十年不能支取,却只按一年期计息,远不如自己在银行存个3至5年的定期存款更划算。
也有人认为,不能简单看待以“一年期记账利息,还应该算上个人账户,因为政府每年给予的至少30元的财政补助,且个人账户养老金支付终生”。但“入口”补助并不能直接兑现收益,放在银行“经过数十年的长期储蓄、贬值,与其说是补给了个人,还不如说便宜了银行”,因此居民既不“领情”,也不“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