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时限:
2个工作日
规定办理时限的依据: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得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1999年第2号令)
办理流程:
(1)、审核参保单位填报的缴费申报表格是否准确无误,有关资料是否真实齐全;
(2)、审核通过后,办理缴费人员增减核定手续;
(3)、为新增参保人员及时记录基础信息;
(4)、对中断或终止缴费人员,记录相关信息,通知其他业务环节办理相关手续,由其他业务环节向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中断缴费人员发放《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
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1)、增减参保缴费人员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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