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朔州降低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基数门槛

2017-02-08 08:00:02 无忧保

  近日,记者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从2012年1月起,将全市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调整为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0%。

  调整后,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基数分为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0%、60%、100%三个档次。参保缴费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收入状况,选择其中一个基数缴费。

  此次调整,是继2009年调整缴费基数后的又一次调整,旨在解决低收入群体缴不起费、参保难的问题,使更多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低门槛"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

  参保人员退休后,领取基本养老金多少与缴费数额、缴费年限紧密挂钩。缴费数额越高,缴费年限越长,领取的养老金就越高。

  为此,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醒全市参保人员,在选择缴费基数时,应根据自己的收入状况和承受能力,尽可能选择较高的缴费基数,确保自己退休后能领到较高的养老金。(文章来源:新华网)
 

标签:   养老保险费保险养老养老保险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