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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2014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2017-02-13 08:00:02 无忧保

  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注意了,我省将执行新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昨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该厅和省统计局日前共同公布2013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货币工资为44109元,该统计数据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据此,我省2014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上下限也随之变化,下限提高至2205.45元,上限提高至11027.25元。

  这也意味着其后参保人每月至少要缴的参保费及养老待遇也将相应提高,其中企业参保职工个人每月最低需缴养老保险176.44元,每月比以前应多缴22.68元。

  养老险缴费基数调整

  下限2205.45元上限11027.25元

  记者采访了解到,此次调整是省人社厅、省统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公布2013年甘肃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统计数据的通知》文件精神确定的。据悉,2013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货币工资为44109元,较2012年度的38440元增长了5669元。随着此数据的公布,我省2014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上下限也有了变化。在职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在60%~300%区间内,按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据此,2014年度全省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下限为月平均工资的60%,即(44109÷12)×60%=2205.45元;上限为月平均工资的300%,即(44109÷12)×300%=11027.25元。月平均工资超过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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