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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企退人员养老金提高

2017-02-14 08:00:01 无忧保
  根据相关安排,陕西省对2013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不含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100%退休金的老工人)的基本养老金(含退职生活费)水平进行调整提高。   具体办法为,对1933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80岁以上),每人每月增加160元;1934年1月1日至1938年12月31日出生的(80岁至75岁),每人每月增加140元;1939年1月1日至1943年12月31日出生的(75岁至70岁),每人每月增加120元;194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70岁以下),每人每月增加85元。   记者了解到,此次养老金调整将与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和视同缴费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以使缴费年限长的退休人员多得养老金。同时,向低收入群体适当倾斜,对本次调整前基本养老金低于200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最高不超过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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