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从太白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获悉:太白县已为420名企业退休人员涨了养老金,每人平均增资168元,比全国人均增加120元左右的标准还高出了48元。2008年11月从该县天美木业有限公司退休的罗志忠老人高兴地说:“还是党和国家的政策好,我们这些企业退休人员就再也不愁生活问题了。”
近日,为了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太白县人劳局和该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出台的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政策,加班加点做好养老金的调整审核、发放工作,不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的生活水平。新调资标准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提高幅度按2009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保险金的10%左右确定,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新中国成立前老工人、1953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和原工商业者等退休早、基本养老金相对偏低的人员以及艰苦边缘地区的企业退休人员,再适当提高。
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有关规定适当倾斜。至目前,该县已为全县420名企业退休人员调整补发养老金7.05万元,调资后每月总计发放养老金49.2万元。该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主任庞伟介绍说:“缴费年限越长、年龄越大,养老金增加幅度便越大,养老金待遇也就越高。今后还要根据经济发展、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水平等情况,综合考虑各方面承受能力,逐步形成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正常的调整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