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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全面完成2013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增加工作

2017-02-17 08:00:01 无忧保

  调整对象和时间

  此次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涵盖201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企业退休(职)人员,以及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五七家属工”。其中不包含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范围内的建国前参军的退休老工人。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的起始日期为2013年1月1日。

  企业退休人员的调整方法和标准

  此次调整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凡符合国家、省规定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的人员进行普调,标准为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每人每月增加2元。与此同时,不同类型的企业退休人员还可按以下各类补充条件,逐项叠加其他调整增加的数额。

  “五七家属工”的调整方法和标准

  所有“五七家属工”也进行一次养老金普调,标准为每人每月增加55元。其中,2011年12月31日前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与此同时,不同类型的“五七家属工”,还可按下列补充条件,再叠加其他调整增加的数额:

  2012年12月31日前,年龄满7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年龄满80周岁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其中,2011年12月31日前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且到2012年12月31日前年龄满7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2011年12月31日前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且到2012年12月31日前年龄满80周岁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80元。
 

标签:   养老金调整基本养老金养老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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