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州县已纳入重庆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为了让广大群众了解相关政策,本报记者采访了开县社会保险局局长李启军。
记者:请问李局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政策有何要求?
李启军:试点区县应严格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渝府发[2009]85号)的政策规定开展试点工作。2010年试点工作起始时间为10月1日,参保人员年龄界定时点统一为2010年9月30日。年满60周岁及其以上的老年参保人员,从2010年10月起发放养老待遇;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的中青年参保人员按年度缴费标准全额缴费。
记者:哪些人可以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李启军:具有我市户籍的下列人员,可自愿参加居民养老保险:一是年满16周岁以上的农村居民;二是年满16周岁以上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三是年满60周岁以上的城镇没有享受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的人员。
全日制在校学生及已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退休待遇或养老待遇的人员不得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农民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人员,同一时段不再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记者:到哪里去申报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李启军:符合参加条件的城乡居民,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到户籍所在乡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所申报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因特殊情况本人不能直接申报的,也可委托户籍地所在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持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及书面委托书到乡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2010年9月30日年满60周岁以上老年人员还应提交近期一寸免冠登记照1张。
记者:不同年龄段人员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在政策上有无区别?
李启军:有区别。本地区开展试点时,根据不同年龄,分为青年人员、中年人员、老年人员三类。青年人员指本人户籍所在区县开展试点之月满16周岁,不超过45周岁(含45周岁)的城乡居民。中年人员指本人户籍所在区县开展试点之月超过45周岁,不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老年人员指本人户籍所在区县开展试点之月已年满60周岁及其以上,未享受其他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的城乡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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