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又提高了。记者昨天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已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今年1至3月补发的新增养老金部分将在本月底到账,4月起按调整后的养老金发放。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对象为2014年4月30日前按国家、省市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人员。调整分两部分:第一部分,退休人员按每人每月123元标准增加,退职人员按每人每月100元标准增加;第二部分,根据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长短确定月调整标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每月增加5元。
在普遍调整养老金的基础上,对部分人员再适当提高调整额度:其中,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退职)人员,缴费年限满30年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发70元,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人每月增发60元,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增发50元;截至2014年4月30日,男满70周岁、女满65周岁及以上的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另外,享受低标准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按本人退休(退职)时计发基本养老金所确定的缴费系数,乘以调整额(含适当增发部分)确定基本养老金调整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