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今年80多岁、以前一直在和平区南营门街道五七家属连工作、后来搬到和平区兴新街居住、今年1月底听说国家出台了五七连纳入职工退休保险、享受退休金待遇政策、当我们找到了居委会一打听才知道此批次办理五七连退休的工作已经结束、居委会说我们给你做一下记录、以后有补漏的政策通知你、前些日子终于接到居委会通知说:“上面下来了五七连办理退休补漏的通知”可是居委会说这次补漏办理五七连退休的人员只能从2013年7月开始领取退休金、可是上次去年12月补漏的人员是从2012年1月进行补发每月674元工资、为什么这次补漏办理五七连退休金人员只能从2013年7月领取工资、办理五七连退休金天津市并没有在我市任何媒体上报到和公布信息、我们也没接到任何通知、同样是办理五七连退休、两次办理五七连退休补交的金额是否一样、同样缴纳25100元、如果缴纳金额一样而且开始领取退休金补发工资时间不一样、我觉得实在是不合理、他们那一代人在五七连为国家辛苦干了一辈子、也为国家创造了同样的税收、现在都已经80多岁了、好容易盼来了国家一个好的政策结果两次待遇还不一样这合理吗?当初是没有听到通知、如果你们工作细致一点、工作到位的话那一位不高兴抓紧办理呢?、
回复:
您好!原政策规定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五七工”、“家属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应在2012年12月31日前提出申请,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逾期将不再办理。由于截止去年底,有部分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因各种原因未及时参保,人力社保局经研究决定,目前仍可以申请缴费,“五七工”、“家属工”从参保缴费次月起领取养老待遇,参保之前的待遇不予补发。月待遇标准为574元加上2012年和2013年养老金调整部分。
另外,我市自出台《关于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87号)文件后,参保工作就部署到相关部门,网民可以拨打人力社保热线12333详细咨询文件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