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获悉,从2013年1月1日起,为201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增幅为2012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人均每月增加150元左右。
据悉,此次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的调整标准为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95元,再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2元;在上述普调基础上,对2012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至8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再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0元,对2012年12月31日前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退休人员再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60元;同时对在职取得高级职称的退休人员、在我省部分艰苦边远地区退休并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进行适当倾斜。2012年12月31日前已按湘政办发〔2003〕44号文件和湘劳社政字〔2007〕15号文件规定参保的国有农垦企业和农林企事业场所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办法和标准同上。
根据要求,各地区应抓紧在5月31日以前完成,并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决不允许发生新的拖欠。据悉,全市有近20万企业退休职工将在5月份领到新增加和补发的养老金。
从2005年开始,全市已连续9年调整增加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企业退休人员退休待遇得到了较大幅度提高,使广大退休人员共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相关人士表示,今后,将按照国家部署,根据经济发展、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水平等情况,逐步形成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