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北被征地农民增加养老金


近日,蔡甸区召开启动被征地农民增加补助养老金暨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会议,全区被征地农民增加补助养老金工作正式启动。会议宣读了《蔡甸区被征地农民增加补助养老金实施方案》,部署了下阶段工作。 被征地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人均占有承包经营土地在0。3亩以下(含0。3亩),参加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且年满60周岁,已领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被征地农民,每人每月除领取基础养老金外,增发200元的补助养老金。 副区长肖建华要求,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被征地农民增加补助养老金工作的重要性,根据业务职能和实施方案制定工作细则,开展好相关工作,规范审批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被征地农民增加补助养老资金春节之前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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