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今年1月起,我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在中央规定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20元,达到每人每月75元。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包括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据介绍,本次自治区统一提高的月基础养老金标准20元,由自治区、设区市、县三级财政按比例承担。中央规定的月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55元,继续由中央财政承担。
目前,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正在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的信息数据进行核查,将于今年5月底前按新标准发放,并补发1~4月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