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晚报讯(记者 王雪云 通讯员 许峰)威海市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与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合并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后,参保人仍可至户籍所在地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办理参保登记或领取手续,这是记者日前从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的。
“我原来是一名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居民,每年参保的费用都是在村里缴纳,然后由村委工作人员统一负责交到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后,不知道是否还是这样办理?”日前,市民王先生拨打热线咨询时表示,两类养老保险合并实施,提高了农村居民的养老待遇,让众多参保居民得到实惠。但合并实施后是否还延续以往的办理流程,王先生对此不大明白。
对此,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两险合并实施后,仍然延续原有的收缴模式,每年定期进村(居)集中收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对符合参保缴费条件且错过进村集中收缴养老保险费的城乡居民,可在当年收缴期间内到户籍所在地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进行缴费。新参保的城乡居民需持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至户籍所在地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