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下发《关于发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后,宁夏区贺兰、平罗、盐池3个县纳入国家新农保试点范围。
截至至今,3个试点县参保人数达到25.32万人,收缴养老保险费2912万元,参保率达到77.76%,60周岁以上领取基础养老金4.58万人,发放率达100%。
为了让更多的农民早日得到实惠,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关注这项惠民的大事。
一方面自筹资金1.3亿元,从2010年起在银川市等11个川区县市(区)采取自治区和地级市两级试点的办法自费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
另一方面,积极争取将其余山区8县(区)纳入国家试点范围。9月30日,国家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正式下发了批复通知,我区固原市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同心县、海原县、红寺堡开发区8个山区县(区)全部纳入国家新农保试点范围。
此次纳入国家新农保试点范围的8个山区县(区)共有214万农民,其中16~59周岁的有134.1万人,60周岁以上的有21.5万人。
若按照个人每年最低缴费100元、政府补贴30元计算,地方政府每年就需要补贴资金4023万元。
按照基础养老金每人每年660元计算,中央财政每年需要补贴资金1.42亿元。以上两项合计,每年需要补助资金1.8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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