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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调整2010年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

2017-03-13 08:00:01 无忧保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关于征求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意见的通知》,拟调整山东省2010年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由760元、620元、500元调整为870元、710元、570元,平均增长14.3%。

  济南市拟调整方案是: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高新区等六区870元;长青、章丘、平阴、济阳、商河等四区(市、县)710元。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经广泛征求意见后报省政府公布。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征求各区(市、县)意见后,测算出最低小时工资,报市政府公布。(记者:劳律师)

  2010年3月31日,济南市劳动保障局、统计局公布:2009年我市法人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9883元。月平均工资为29883÷12=2490.25≈2491元。

  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2491元。

  下限为:2491×60%=1495元

  上限为:2491×3=7473元

  一、  养老保险缴纳基数为:

  1、按60%缴纳的:按449元/月缴纳(1495×30%),其中,单位329元(1495×22%)、个人120元(1317×8%);私营企业按419元/月缴纳(1495×28%),其中,单位299元(1495×20%)、个人120元(1317×8%)。

  2、按100%缴纳的:按748元/月缴纳(2491×30%),其中,单位548元(2491×22%)、个人200元(24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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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缴费基数社会保险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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