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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新农保可兼得吗?

2017-03-16 08:00:02 无忧保

【摘要】一农村户籍女士,在淄博高新区工作,以个人名义参加了职工养老保险,后来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又回老家缴纳了新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该女士在与朋友交谈时才偶然得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新农保是不可以同时缴纳的,那么她应该如何处理呢?

晨报淄博4月21日讯 一位户籍在农村的女士,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竟然同时缴纳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12333劳动保障热线的工作人员表示,希望该女士赶紧去淄博市养老保险部门进行更改。

在工作地参加了职工养老保险

今天中午,家住淄博高新区的张女士通过热线电话向记者反映,她的老家在博山农村,从2002年开始,她就一直在淄博高新区工作,但户口一直在农村老家。从2002年开始,她就以个人的名义缴纳职工养老保险,一直到现在,从来没有间断过。

回老家缴纳新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

2009年6月初,张女士突然接到了博山老家打来的电话,说要缴纳新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张女士没有多想,马上返回老家,并与2009年6月20日,在博山缴纳了194元的保险费,随后,在2010年的4月15日,张女士再次回到博山缴了388元的保险费。

两项保险确实不能兼得

昨天上午,张女士在与朋友交谈时得知,职工养老保险与新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不能共同缴纳和拥有。张女士赶紧回家找出两个保险手册,发现帐号竟然是相同的,随后她拨打了淄博市人社局的咨询电话,对方表示,该两项保险确实不能同时缴纳。

张女士表示,现在已经交了582元的新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希望能将这些钱改交到自己的职工养老保险中。

记者查阅有关文件了解到,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尚未享受待遇的农村居民,可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

随后,记者咨询了12333劳动保障热线,工作人员表示,出现这种情况可能是双方没有衔接好,希望张女士赶紧去淄博市养老保险部门进行查询,并进行更改。

标签:   新农保保险养老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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