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已有多少年的历史,其发展历史可分为几个阶段?我国农村养老保险的现状如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参保条件是什么?对于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有些什么规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主要做法体现了哪些优点?
1.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到目前为止,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已有20多年的历史。这段历史可以大体划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1986—1992年,为试点阶段。
第二阶段:1992—1998年,为推广阶段。
第三阶段:1998—2002年,进入衰退阶段。
第四阶段:2002年至今,探索创新阶段。
2.我国农村养老保险现状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主要内容现在分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三个部分。2006年末全国参加农村养老保险人数为5374万人,全年共有355万农民领取了养老金,比上年增加53万人,全年共支付养老金30亿元。年末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354亿元。
(1)新型农村养老保险。
从2006年起,一种全新的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开始在我国部分省区市实行。新政策实行个人、集体和政府三方共同筹资,并且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养老金还会相应增加。
根据这一政策,今后我国凡具有农业户口,男16周岁到60周岁,女16周岁到55周岁的各类人员,均可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可以在规定的范围内自行选择缴费金额,乡镇及市区政府会在此基础上对其进行相应的补贴。根据缴费标准的不同,参保人在年满60周岁后每月可以领取到数额不等的养老金,但均高于当地农民月最低生活保障水平。以北京为例就是每月领到100到1086元不等的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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