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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赔需及时 特殊情况提前告知

2017-03-27 08:00:02 无忧保

  许女士是武汉一国有企业的职工。1999年,许女士在保险代理人的介绍下,投保了平安康泰附加住院医疗。因为身体不错,许女士一直没有住过院理赔。

  2008年3月,许女士感觉腰痛难忍,到医院检查,被诊断为腰3横突综合症。经过半个月的治疗,许女士的病情有所好转。

  当她拿出保险单准备理赔时,却发现出了问题。原来,许女士的工作单位2007年进行改制,因财务原因造成医保冻结,所以许女士住院、出院时医保无法结算。

  因为该女士购买的是医保补充型商业医疗保险,医保无法结算,就无法开具医保结算单,这也导致许女士投保的商业医疗险无法进行核算。虽然住院费用只有5000余元,但迟迟不能报销,许女士也感到无可奈何。

  直到今年6月中旬,医保才予以结算,此时已超过保险法规定的2年理赔申请时效3个月的时间。许女士本来就常听人说保险理赔难,再加上这次又是自己“理亏”——超过了理赔申请时效,觉得理赔肯定没指望了。

  但许女士的代理人建议其还是要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并说明其超时效的情况。许女士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向平安人寿递交了理赔材料,并请单位出具了一个医保冻结的证明。让她意想不到的是,仅过了两天就接到了平安人寿的赔付通知电话。

  特殊情况应提早说明

  “许女士因特殊原因没有及时申请理赔,我们考虑到她病情属实,确实是因为不知道特殊情况下的处理方法所导致的理赔申请超期,所以最终公司给予了及时赔付。”平安人寿理赔人员表示,这充分体现了平安人寿本着为客户寻找赔付事实和依据的服务宗旨,追求卓越服务质量和效率的服务承诺。

  “现在很多人都说保险理赔难,保险公司能不赔就不赔,其实只有经历过的人才明白保险理赔的真谛。”许女士在获赔后感激地说。

  据平安人寿湖北分公司的最新数据显示,9月份全省平安医疗险的标准件3日结案率达到95%,重疾险的现场理赔服务及提前给付占比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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