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2017年新农合农民个人缴费标准


10月31日讯,日前,市政府网站发布了《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缴费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2017年本市新农合农民个人缴费工作的统一时限为2016年10月20日至12月31日,2017年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为150元/人。
2016年市政府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列入重点民生工程项目,最低筹资标准由580元提高到630元,其中财政补助标准由2015年的每人每年480元提高到510元,个人缴费120元,同时进一步提高了医疗待遇给付政策,提高了医疗保障水平。
通知指出,为确保全市新农合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促进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做好201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6〕16号)关于“农民个人缴费标准在2015年基础上提高30元,平均个人缴费标准达到150元左右”的要求,2017年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为150元/人。本市农村五保户、低保户等缴费困难群体个人缴费部分由县市区(先导区)财政通过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资金全额补助,确保困难群体全部参合。市级以上财政及县、乡镇级财政补助标准另行确定。
2017年本市新农合农民个人缴费工作的统一时限为2016年10月20日至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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