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城市积极开展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日前,该市全面开展2010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与去年不同的是,今年城镇居民除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之外,成年人缴纳20元,未成年人缴纳15元即可参加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年度最高累计支付限额(实际报销金额)为9万元,其中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累计支付限额为3万元,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最高累计支付限额为6万元。这一政策的出台,填补了丰城市在城镇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方面的空白,提高了参保居民医保待遇,减轻了居民看病负担,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居民的参保积极性。(余伟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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