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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咨询

2018-08-16 08:00:02 无忧保

无忧保劳工保障早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律咨询与业务指导》的最突出特点:

一是全面系统。

基本涵盖了劳动保障工作各个方面现行的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同时还介绍了相关基本知识和业务流程;

二是通俗易懂。

作为普及性的劳动保障配套政策业务咨询方面的读物,丛书力求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解答人们普遍关心的劳动保障热点难点问题;

三是适用性广。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律咨询与业务指导》的适用人群就是广大关心自己劳动保障权益,希望保护自己权益的劳动者,特别是那些劳动保障权益正在受到损害或曾经受到损害的劳动者。《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律咨询与业务指导》也可以满足从事劳动保障业务的干部职工,帮助他们学习掌握劳动保障基础理论知识、提升业务工作能力。同时,《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律咨询与业务指导》还为那些关心劳动保障事业的其他部门工作人员、理论工作者、在校学生等广大读者提供了一个全面了解劳动保障业务和政策的窗口。

希望《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律咨询与业务指导》能够满足广大读者的需要。

2发生劳动争议纠纷怎么办

发生劳动纠纷时应首先申请劳动仲裁,要走如下受理程序:

1、申请。首先申诉人应在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提出申请。当事人按仲裁委员会提供的《申诉书》填写一式二份,附劳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的证据材料;申诉人系用人单位的,应附营业执照有效影印件。上述提交的材料系复印件的应带原件核对。

2、受理。自当事人提交符合填写要求的申诉书之日起7日内,仲裁委员会将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通知当事人。

3、委托。当事人可以委托不超过二名的律师或其他人代理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

3劳动仲裁活动中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1、申请事项符合受理条件

当事人申请事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即便立案审理也将驳回申诉请求。

2、仲裁请求完整适当

当事人提出的仲裁请求应明确、具体、完整,对未提出的仲裁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当事人提出的仲裁请求要适当,不能随意扩大仲裁请求范围;无根据的仲裁请求,将得不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支持。

3、及时改变仲裁请求

当事人增加、变更仲裁请求或者提出反诉,超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许可或者指定期限的,可能不被受理。

4、举证未超仲裁时效

申请人未在一年或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人没有对未超过仲裁时效的事实提供证据证明的,其仲裁请求将不被受理。

5、授权明确

当事人委托代理人代为承认、变更、放弃仲裁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等事项的,应在授权委托书中特别注明。没有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具体注明特别授权事项的,仲裁代理人就上述特别授权事项发表的意见,不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

6、提供充分证据

除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不需要提供证据证明的外,当事人提出仲裁请求或者反驳对方的仲裁请求,应提供证据证明。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或者提供的证据证明不了有关事实的,可能面临不利的裁决后果。

4劳动争议仲裁咨询

一、发生劳动争议以后,当事人可采取哪些途径解决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另有规定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诉讼。

因此,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采取下列条途径解决纠纷:

1、自行协商;

2、向在企业设立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或在乡镇或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

3、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对实行“一裁终局”案件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哪些争议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下列争议,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劳动争议案件咨询指南

用人单位方面

用人单位建立完善的劳动人事制度有助于减少劳动争议案件的发生,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帮助企业提升发展速度。

1、业务内容:

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起草、修改和审查;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如《公司章程》、《员工守则》、《劳动纪律手册》和《企业安全生产有关规定》等的起草、修改和审查;向用人单位及时提供相关劳动人事最新法律法规、规章及劳动人事政策咨询;为用人单位培训劳动人事管理人员相关劳动法律知识;为用人单位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和专有经营权的保护提供法律建议,并协助顾问单位制定保密制度、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制度;

定期了解用人单位劳动合同订立、履行情况,帮助企业规范其用工行为,使企业避免因解除劳动合同程序不合法或解除劳动合同条件不合法引起的风险;指导用人单位运用规章制度进行科学管理及收集证据技巧,使其避免因处理违纪员工而发生劳动争议应当承担的举证风险。

协助用人单位预防和处理工资、工伤、辞退、社保费和补偿金等引起的劳动争议;根据用人单位的需要,列席重大会议,现场提供法律咨询;劳动仲裁与诉讼法律服务;

无忧保遵循市场规则,响应政策号召,努力充当个体社保强力推手,解决个体用户社保及公积金咨询、缴纳、转移、手续代办等需求,并做好代理商招募、选拔和运营工作,发挥企业应有的社会责任,保障个体社保权益,努力实现让人人拥有安定的未来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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