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病假不支付工资,公司赔偿八万元

2016-12-31 08:00:14 无忧保
本案中,徐某在吴江某公司工作十五载,工作期间一直兢兢业业,勤勉尽责,可以说为公司做了不少贡献,但前些日子公司扣发了徐某的病假工资,这让徐某伤透了心,当徐某找人事处薪资主管理论的时候,却被告知员工手册明确规定员工请病假的,公司不需要发工资。徐某一头雾水,毕竟这么多年来还是第一次请病假,之前怎么规定的还真不知道。虽然徐某不懂法律,但总觉得这样的规定太不合情理,让其最为气愤的是请了四天病假,居然扣减1000多元的工资。无奈之下,徐某找到本律师处理此事。经过和徐某的充分沟通后,决定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说明了解除的理由。当公司收到律师函后,本律师即代理徐某向吴江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了劳动争议仲裁,后经本律师的积极沟通,仲裁开庭前,用人单位同意支付徐某一次性经济补偿捌万元整,徐某对此感到非常满意。附:仲裁申请请求:一、支付申请人经济补偿金82950元(15年*5530);二、支付申请人应休未休年假工资22860元【(2008年至2012年共45天*254元/天*300%)—(45*254)】;三、支付申请人2014年病假工资1185.57;四、补足申请人2013年事假工资扣款769.51元(1045.31—275.8=769.51);五、补足申请人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工资330元(30元/月*11个月);六、支付申请人非法扣除工资10952.46(暂计2013年度、2014年前4月);七、补足申请人2013年终奖5009.4元(参照上一年度年终奖标准)。委托代理人:方明星,江苏经权律师事务所律师

标签:   公司赔偿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