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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总部在连云港而我却在上海分厂受伤,上海分厂不给我申报工伤,请

问:公司总部在连云港而我却在上海分厂受伤,上海分厂不给我申报工伤,请答: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在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七

2017-12-05 08:00:02 A- A+

问:公司总部在连云港而我却在上海分厂受伤,上海分厂不给我申报工伤,请

答: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在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七、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未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可由用人单位在生产经营地为其参加工伤保险办理有工伤保险的话,在参保地办理工伤认定手续,原则上应在注册地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照生产经营地的规定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应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建筑施工企业按项目参保的;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应当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应在施工项目所在地参加工伤保险,并按照参保地的规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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