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柚网12月9日讯:根据安徽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计发比例的通知》(皖人社秘〔2015〕374号)精神,现就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事宜通知如下:
从2015年12月1日起,失业保险金计发比例调整为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5%,失业保险金标准由878元/月调整为1013元/月,失业人员的其它失业保险待遇随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而调整。各县、区应按照本通知要求,确保失业人员各项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社保知识】
办事程序:单位(个人)申报——审核——核定待遇——发放《芜湖市失业保险金领取单证》
申报材料
1、本人档案材料或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3、用人单位提供《芜湖市社会保险单位职工(险种)减少表》复印件
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一寸彩照
5、区属单位由所在区出具的初审通知
办理地点:按失业人员失业前单位隶属区域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失业待遇审核窗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