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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合肥市人社局获悉,合肥市将从4月8日至6月20日开展2014年度社会保险(放心保)缴费基数的申报稽核工作,涉及2.4万家参保单位。
各区均设有办理窗口
社会保险申报稽核范围为全市所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单位。用人单位应依法为职工(包括农民工)按时足额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人社局社会保险稽核中心分别在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高新区、经开区、新站区设立窗口,就近受理属地的参保单位申报资料办理稽核。“窗口工作时间为朝九晚五,在窗口发放《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稽核业务指南》,方便单位申报。”合肥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
两项缴费基数确定
参保单位是以本单位2013年度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作为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的社会保险单位缴费基数。单位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全部参保职工同期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参保个人以职工本人2013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超过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同一缴费年度内,个人缴费基数一经核定原则上不再变更。
“单位应如实申报缴纳社保费,不得少报、漏报、瞒报。对未按规定瞒报的,一经查实,将依照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处瞒报工资总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合肥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对未按规定申报的单位,今年下半年,市人社局、财政局、地税局等部门将组成联合检查组,上门进行实地稽核。记者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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