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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2016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办理时间延至12月20日

2016-10-01 08:00:07 无忧保
兰州市2016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办理时间延至12月20日 目前,兰州市各县区2016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办理工作正在加紧进行。为了方便城镇居民参保缴费,今年城关区在兰州市率先采用网络系统征缴模式,并将缴费截止时间由原来的11月底延迟到12月20日。   据兰州市城关区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今年城关区采用网络系统征缴模式,改变了参保居民往返社区、银行办理登记、缴费的繁杂模式,实现网络系统缴费信息同步传输。新参保居民持有效证件在所在地社区办理参保手续后,便可到城关区就近的农村信用联社营业网点缴纳。续保居民直接持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城关区域内农村信用合作社所属的营业网点缴纳医保费用即可。因为今年是网络系统缴费模式试运行阶段,为缓解参保人员集中缴费带来的压力,同时确保全区居民按期参保缴费,使其预享医疗保险待遇不受影响,城关区人社局将缴费截止时间由往年的11月底延迟到12月20日。   另外兰州市大中专学生医保待遇享受期(含门诊统筹)调整为缴费当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毕业当年可延续至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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