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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公积金死亡提取指南

2016-12-14 08:00:10 无忧保
死亡提取 (一)申请条件: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合法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二)提取额度: 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同时办理销户手续。 (三)办理要件: 1、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如已注销户口的户口簿、火化证明书、死亡证明书等)或被宣告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继承或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即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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