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公积金贷款年龄调整2014最新消息


大连公积金贷款年龄有望延5年 男65岁女60岁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拟修订《大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等9个规范性文件,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一些拟修订的条款可缓解职工购房还款压力,比如贷款期限与主借款人年龄之和延长5年等。
【房龄加申请贷款期限不得超过40年】
借款人调整自住房屋时,待原贷款还清后,可享受再次贷款,但累计贷款金额不得超过个人及家庭可贷款额度和最高贷款额度。贷款期限与主借款人年龄之和不超过规定年龄,规定年龄是指男职工65周岁,女职工60周岁,公积金贷款期限加上抵押房屋房龄不得超过40年。
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应在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标确定的担保公司为抵押物办理担保,担保费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借款人用于借款抵押的房屋应经管理中心招标确定的评估公司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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