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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住房公积金新规定即将执行

2016-12-18 08:00:11 无忧保
【导读】:福州住房公积金新规定即将执行。新规定明确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缴存地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今天29号了,过两天就是元旦,大家都沉浸在放假的欢喜之中。所谓新年新变化,各地也在积极为明年的发展做准备。这不住房公积金明年就执行新规定喽!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福州公积金新规具体内容吧! 第一:新规定明确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缴存地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第二:新规定强调管理中心应加强公积金贷款审核审批管理,建立初审、审核、审批的三级贷款审批制度。 第三:新规定对贷后也做了相关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 第四:新规定对违规责任也做了明确规定。借款人及其所在单位或相关机构利用虚假材料骗取公积金贷款的,管理中心应当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终止合同、停止支付或提前回收全部贷款,并按规定予以处理。 现在大家知道福州住房公积金明年有啥变化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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