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加入“救市”大军:放松公积金提取


【导读】:5月16日消息,日前,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认真做好当前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表示,从5月20日起,允许贷款人申请贷款时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其他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可在结清贷款时使用。这意味着,自去年4月1日起实
5月16日消息,日前,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认真做好当前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表示,从5月20日起,允许贷款人申请贷款时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其他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可在结清贷款时使用。这意味着,自去年4月1日起实施的扬州公积金临时性紧缩政策已部分放开。
业内人士表示,公积金“又提又贷”政策的恢复,对楼市成交会有积极的影响,但影响不会太大。但同时这意味着扬州也加入房地产调控政策放松的行列,目前“救市”城市已经达到7个。
以下为公告全文:
各分中心、管理部,市中心各处室:
今年以来,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等业务工作正常开展,发展势头良好。房地产市场整体呈稳定态势,但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主要表现为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资金运行总体呈下行态势,但仍处在高位水平,流动性仍然偏紧。为更好地帮助缴存职工提高购房能力,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现就做好当前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继续坚持和执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审核、审批的各项政策规定和操作实施办法,切实加强贷后管理,严格防范贷款风险。对已经形成的逾期贷款,要切实采取有效的办法进行处置,努力实现全年贷款逾期为零的工作目标。
二、根据市政府第37期“关于贯彻落实‘2号文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专题会议纪要”精神,为提高职工购房支付能力,同时保证资金正常有序流动,逐步恢复2013年4月起暂停的贷款业务项目(扬金管[2013]15号)。从5月20日起,允许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其他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可在结清贷款时使用。“商转公”和“异地贷款”项目暂不恢复。
三、认真做好贷款服务工作。一线窗口服务人员要坚持“五心”服务理念,严格执行服务规范流程和各项规定,对有关政策变化要做好宣传解释,努力为缴存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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