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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直公积金提取条件

2016-12-19 08:00:12 无忧保
【导读】:浙江省直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金投保险网小编介绍,职工符合什么条件,可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具体条件如下。 浙江省直公积金提取条件 中国社保网小编介绍,职工符合什么条件,可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具体条件如下: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购买仅指产权自有的自住住房); (二)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租赁住房自住的; (四)离休、退休(退职)的; (五)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 (七)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发生购房或住房按揭行为的; (八)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九)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出国、出境定居的; (十一)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浙江省直公积金提取相关问题 问: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方式是怎样的? 答:住房公积金一般以银行定活两便存单的方式提取。经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由杭州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提取证明,职工或单位经办人凭提取证明向指定银行签收银行定活两便存单。 相关链接:浙江省直公积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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