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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住房公积金贷款常见问题解答

2016-12-20 08:00:11 无忧保
【导读】:佳木斯住房公积金贷款常见问题解答: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期满一年以上,本人或同户成员在本市辖区内购买自住住房5年之内的,符合产权部门作为抵押的可以申请购房贷款。 佳木斯住房公积金贷款常见问题解答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都需要提供什么手续? 答: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期满一年以上,本人或同户成员在本市辖区内购买自住住房5年之内的,符合产权部门作为抵押的可以申请购房贷款,贷款时需提供以下手续: 要件:1、购房合同或房照或回迁安置协议。2、税务部门出具的正式缴款票据或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 附件:借款人身份证、工资折(卡)、个人信用报告、结婚证或单身证明。 二、贷款的流程是什么? 答:贷款办理仅需要两步骤。第一步骤:贷款申请人在我中心1—10号窗口进行业务受理,在11—12窗口审核、签订贷款合同。同时,在13—18号的银行窗口签订扣款协议。以上手续1小时内即可完成。第二步骤:到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办理房屋抵押。抵押手续完成后,中心放款。 三、门市房、车库能用公积金贷款吗? 答: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仅限于职工购买的自住住房,门市房、车库属于非住宅用房,所以公积金贷款不能用于购买门市房或车库。 相关链接:佳木斯公积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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