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


【导读】: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佛山市祖庙路33号百花广场23楼 邮箱地址:- 官方网址:http://www.fsgjj.gov.cn/index.do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委员的组成:设区城…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 佛山市祖庙路33号百花广场23楼
邮箱地址: -
官方网址: http://www.fsgjj.gov.cn/index.do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委员的组成:设区城市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建设、房改、财政、人民银行、审计等有关部门代表以及有关专家占三分之一;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占三分之一;单位代表占三分之一。职工代表名额,由设区城市根据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人数合理分配到有关单位,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委员会推选产生。单位代表要兼顾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在设区城市辖区内,合理分配名额。工会、职工、单位或专家代表中,应当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5年,可以连任。委员由设区城市人民政府聘任,总数原则上不超过25人,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可以适当增加,但原则上不超过30人。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3人,经全体委员推举产生,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应由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人士担任。
使用提取手续说明
一、个人明细保留余额规定:
每次提取,个人明细余额必须留足不低于500元。
二、提取金额规定:
首次提取额不足以全额支付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款、或偿还购房贷款的,可多次提取,累计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所占产权份额。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翻建住房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自住住房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全部拆除住房;装修、装饰等都不属于大修自住住房范畴。
四、为保障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安全,防止出现纠纷,职工个人应保管好自己的住房公积金对账簿,不要随便交由其他人保管;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时,请职工本人亲自办理。若确需委托他人办理,须在申请表中注明,同时,受委托人在业务办理时应出示个人的身份证原件,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只能转到职工本人的银行账户上,以保证资金的安全。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