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日起再次调整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


【导读】最低首付是指银行在给按揭客户办理按揭住房贷款的时候,客户自己最少需要支付给开发商的房款部分。设置最低首付主要目的在于降低贷款风险,确保按揭客户有偿还贷 款能力。因此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买房也需要按照规定支付最低首付。
为了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支持缴存职工合理住房需求,我国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进行调整。例如今年3月30日,央行、住建部、 银监会曾联合发布《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再次申请公积 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近日我国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三部门又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通知规定,2015年9月1日起,拥有1套住 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这意味着,如果贷款已经还清,二套房公积金贷款 的首付只需两成。这是我国2015年第二次对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进行调整。
但须注意一点的是,通知还规定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可在国家统一政策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自主决定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所以如需 了解本地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请拨打本地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版权声明:《2015年9月1日起再次调整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未经同意不得转载,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转载注明:http://www.chashebao.com/zhufanggongjijin/42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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