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住房公积金新政策:梅州公积金骗提者向社会公布五年内不得使用


2016住房公积金新政策:梅州公积金骗提者向社会公布五年内不得使用 近期,梅州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发现并查处了多起利用假结婚证、假购房合同、假疾病诊断证明等虚假证明材料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的案件。
经查实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给予以下处罚:
1、对已骗提并套取的职工,将依法责令其限期内退回骗提的住房公积金;
2、将实施骗提行为的职工(含已遂和未遂)列入住房公积金系统黑名单,五年内不得使用住房公积金(包括提取个人账户内住房公积金及申请住房公积金款);
3、将骗提者的相关情况书面通报其所在单位,建议缴存单位对骗提者予以纪律(行政)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报请公安机关及其他职能部门予以依法查处。
4、在市中心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骗提者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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