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珠海公积金缴存比例下调最新消息_珠海2016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最新消息


2016珠海公积金缴存比例下调最新消息_珠海2016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最新消息 昨日,南都记者从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今年7月起至2017年6月,珠海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比例调整至12%,即企业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比例最高不能超过12%.预计此举可为企业减负约2.63亿元,对于降低比例的个人来说,到手的工资会变多,也就是职工现金收入增加。
月最高缴存额下降
8月10日,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珠海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珠海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2016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限额标准的通知》,明确从2016年7月起至2017年6月,全市企业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比例上限为12%,下限为5%,具体比例由各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状况和企业需要在此区间自行决定。
同时,缴存基数上限也有所调整,由原来的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倍降低到3倍。据珠海市统计部门提供数据显示,2015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663元。珠海市2016年度企业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按统计部门提供的2015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执行,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不得超过16989元;以最高不超过12%计,调整后单位为职工缴存和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额上限各为2039元。
可提升企业盈利能力
“调整这项政策,主要是依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8年)及五个行动计划的通知》和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8年)及五个行动计划的通知》,为企业减负,提升企业盈利能力,增强企业活力,促进增加就业和职工现金收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说,在当前宏观经济压力较大的情况下,适当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基数,一方面可以使困难企业保持正常开工,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吸纳更多社会人员就业,另一方面对稳定社会经济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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