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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2016年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_最新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2017-02-04 08:00:01 无忧保
  北海2016年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_最新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北海公积金提取是指职工按规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行为,北海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下面南方财富社保网网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2016北海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欢迎阅读!   2016北海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提取条件   非住房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到广西住房公积金管理辖区外工作的;   4.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与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后两年没有建立新的劳动、人事关系的;   6.缴存人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提取   住房提取:   提取材料   1.《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   2.本人身份证   3.相应的证明资料及复印件。相应的证明资料包括:   非住房类:   住房类:   注:按规定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应提供婚姻证明及复印件。必要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要求配偶到场。 [1] [2] [3] [4]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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