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2016年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_最新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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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北海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提取条件
非住房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到广西住房公积金管理辖区外工作的;
4.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与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后两年没有建立新的劳动、人事关系的;
6.缴存人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提取
住房提取:
提取材料
1.《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
2.本人身份证
3.相应的证明资料及复印件。相应的证明资料包括:
非住房类:
住房类:
注:按规定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应提供婚姻证明及复印件。必要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要求配偶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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