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泰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泰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2016泰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泰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泰州公积金提取是指职工按规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行为,泰州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以下南方财富社保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16泰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欢迎阅读!
2016泰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温馨提示:
1、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2、符合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规定条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其配偶或者长期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可同时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注: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尚未清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当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提取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出具的《泰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3、职工除提供规定的证明材料外,还要根据不同提取情形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及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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