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转商贷款部分转账还贷提取公积金


公转商贷款部分转账还贷提取公积金
政策要点:
1.职工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包括新职工住房补贴账户)内的存储金额,通过转账方式提前偿还部分公转商补息贷款本息。
2.在本市办理公转商贷款且尚未还清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包括其他产权人及其配偶,可申请办理提前部分转账还贷。
3.职工申请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已按借款合同还贷12个月以上;
(2)每个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须在1万元以上;
(3)申请时贷款没有逾期。
4.每个申请人每次申请提取用于提前部分转账还贷的金额不得少于1万元。
5.借款人配偶或其他产权人及其配偶申请的,需与借款人同时办理,不能同时办理的,申请人须重新到原公转商补息贷款银行出具《公转商补息贷款询证函》。
6.如由配偶代办的,申请人住房公积金储存卡密码为初始密码的,可不更改初始密码; 如委托他人代办的,申请人住房公积金储存卡密码为初始密码的,需先由储存卡职工本人更改密码后再委托他人代办。
7.办理流程:申请人到原公转商补息贷款银行办理提前部分还贷预约手续,商业银行出具《公转商补息贷款询证函》;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及《公转商补息贷款询证函》到“中心”各办事处申请办理提前部分转帐还贷手续,“中心”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出具《公转商补息贷款准予转账还贷通知书》;公转商补息贷款部分提前还贷采取当天受理申请,隔天转帐还贷的方式(还贷日遇节假日顺延)。
申请材料:
1.职工身份证原件;
2.住房公积金储存卡;
3.其他产权人申请提取的,还需提供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借款人配偶或其他产权人配偶申请提取的,还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
5.如由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本指南仅作参考,具体业务办理前请到我中心服务窗口或拨打12329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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