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提取公积金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提取住房公积金
办理单位
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事项编码
FZ01GG-JD-0009-04
事项类别
公共服务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
《福建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闽建〔2012〕16号)
办理程序
1、提交材料 2、中心审核 3、银行办理
办理条件
职工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申报材料
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所有权人本市同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储蓄卡或存折。
4、办理时需面签一份“两年内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申请”的承诺书;如新单位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需将住房公积金转移至新单位继续缴存。
5、他人代办的,需另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方式
网上申报—非直报、现场申报
收费标准
免费
收费依据
无
办理时限
当场办结
办理机构(科室)
城区管理部、马尾管理部、福清管理部、长乐管理部、闽侯管理部、连江管理部、罗源管理部、闽清管理部、永泰管理部
办理地址
1.城区管理部:台江区高桥路69号福州市民服务中心三层
2.马尾管理部:马尾区君竹路75号建设银行2楼
3.福清管理部:福清市元洪路建行大厦4楼
4.长乐管理部:长乐市吴航街道朝阳路郑和小区二期20号店
5.闽侯管理部:闽侯县甘蔗镇八一八西路128号
6.连江管理部:连江县凤城镇玉荷西路县建行大楼2层
7.闽清管理部:闽清县梅城镇解放大街63号(新世纪大厦)3层04单元
8.罗源管理部:罗源县凤山镇东环新村1号罗源县建行7层
9.永泰管理部:永泰县樟城镇上马路68号永泰县建行大楼2层
办理时间
城区管理部:周一至周日(夏令时)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周一至周日(非夏令时),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马尾管理部:周一到周五(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周一到周五(非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闽侯管理部:周一至周五(夏令时)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周一至周五(非夏令时),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除城区、马尾、闽侯以外的其他管理部:周一到周五(夏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周一到周五(非夏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
0591-12329
投诉电话
0591-87670870
备注
1.个人账户应由单位经办先至承办银行办理“封存”手续后方可申请提取。
2.提交材料的复印件均应用 A4 纸复印。
公众办事
□婚姻登记 □生育收养 □户籍管理 □教育 □文化 □医疗 □公用事业 √住房 □就业 □社会团体 □社会保障 □交通 □死亡殡葬 □综合其它
企业办事
□设立变更 □纳税 □年检年审 □质量检查 □安全防护 □商务活动 □劳动保障 □人力资源 □资质认证 □建设管理 □破产注销 □综合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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