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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台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_最新台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2017-02-04 08:00:01 无忧保
  2016台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_最新台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事项名称:   住房公积金提取   提取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提取条件   一、住房消费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3、租赁住房自住   二、非住房消费类   1、离休或退休;   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在新工作单位没有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3、出国或出境定居;   4、异地调动并户口迁出本市,迁入地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5、职工死亡或者宣告死亡;   6、职工被判刑;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或者特殊困难的职工家庭   8、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造成生活严重困难。   提取方式   实时转账   申报流程   职工填写《台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加盖单位公章)→凭本人身份证明携相关证明材料至中心柜面办理→中心柜面审核通过办结。   提取额度   1、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的总金额不得超过购买自住住房的总价款。   2、购买拆迁安置房,提取公积金的总金额不得超过房屋总价与拆迁补偿费的差额。   [1] [2] [3] [4]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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